当前位置:主页 > 微商怎么做 >

微商广告让朋友圈变了味 卖家频繁刷屏惹人烦

时间:2015-03-31   类别:微商怎么做   来源:经典语录   人气:

“亲,需要什么就密我啊,给你优惠……”好友间的微信聊天,竟成了这些内容。打开朋友圈,看到的是各类奢侈品、代购产品、自制美食、新款上架……本该是交友聊天、分享各自生活趣事、互通信息的微信朋友圈,如今已经被各类商品广告占据。有的微商靠着朋友圈打响了自己的名声,有的朋友觉得自己被这些五花八门的商品广告打扰了生活。更有的人说,自己的朋友圈变成了广告圈,而那些朋友由于缺少顾客,从身边人下手的行为更是让朋友圈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卖家频繁刷屏朋友圈被广告霸占

11月14日,姚女士向记者吐槽,她的微信朋友圈中,有一半是广告。

姚女士是个微信达人,每天不上个10次、8次微信就觉得缺点儿啥,吃到什么美食、遇到突发事件总是要第一时间分享,各种自拍美照更是每天更新,因此,姚女士微信好友的人数早已破千。不过姚女士发现,在众多好友中,有不少微商,卖鞋的,卖化妆品的,卖零食的应有尽有,并且经常用各类广告刷屏,一打开朋友圈,几乎有一半都被广告占据着。对此,姚女士经常定期删除“好友”,不过有些人是同事或者朋友,姚女士碍于情面,只能忍受。

双十一,各路微商们使出浑身解数,各类广告和图片轮番轰炸,按照姚女士的说法,打开朋友圈时,脑袋都大了。

正在回家的路上,姚女士不停地用手指下滑屏幕,却没有注意到脚下,一不小心,高跟鞋崴坏了。“这可是新买的啊,哎。”焦虑的姚女士只能自认倒霉。回到家中,心里不顺的姚女士开始对丈夫撒气,双方唇枪舌剑,很快争吵起来。

冷静后,姚女士打算浏览朋友圈消消气,可是各种广告依旧是没完没了,更不巧的是,频繁地下滑屏幕,手机死机了。怒火未消的姚女士爆发了,一气之下,将手机摔在地上,屏幕粉碎。事后,姚女士后悔不已,更换新手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微信中所有微商好友删除。

朋友扯上生意友情开始变味

小刘和小王都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很有缘分地分到了同一单位,自然成为无话不谈的闺蜜。以前两人总是有讨论不完的话题,可是自从小王开上微店卖起了化妆品,两人的关系变得微妙了。

小刘告诉记者,按理说,好朋友做起小生意,自己应该大力支持,帮忙转发,帮忙宣传都没问题,可是,小王一有新品进货,就没完没了地推荐,自己实在是爱莫能助。几次推销没有成功,小王觉得朋友有些不够意思,此后,两人一起吃饭的次数少了,互相的问候也少了。

市民张先生表示,自己曾在朋友的微店里买了一双篮球鞋,可是没穿多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碍于面子又不好意思退货,张先生只能自认倒霉。类似的事儿,市民钱先生也经历过。钱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自己花360元在朋友的微店买了一条腰带,可是几天后却发现,同一条腰带,网上只卖320元,虽然相差不多,但是钱先生的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对此,经营微商的赵女士坦言,最初经营时,一般圈子都很小,只能从身边人下手,但做生意又不能赔本,心里难免有些惭愧。

商品卖得大胆香烟公然上架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微商所覆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中,服装、食品、化妆品最为火热。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像香烟这类产品竟然也在微店里公然上架。

记者添加了一个叫“烟铺”的微信号发现,卖家的相册中充满了各类香烟照片,不乏一些俄罗斯、韩国等“外烟”。交谈中对方表示,自己只是微店,没有实体店,更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等手续,交易方式是支付宝转账,快递送货。一个叫“人脉圈”的微店主告诉记者,自己代理很多商品,其中包括国内外多种品牌香烟,销量不错,至于货源为何处,店主表示,和上线只是微信联系,只知道货是从南方发来的,其他的就所知甚少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另根据《刑法》规定,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批发、经营零售许可证而销售烟草,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美食出自家庭作坊监管空白维权艰难

11月14日,记者用微信加了3个卖食品的微信店主,其中一个专卖各类美味烘焙,一个专门卖榴莲产品,还有一个专卖零食。

在交谈中,零食店的店主表示,冰冻蛋糕的保质期现货充裕,保质期12个月都没问题。记者订了一份蛋糕,上门取货时发现,对方制作蛋糕的地方就是自家厨房,储藏的方式也是直接放入冰箱。记者继续添加了10家经销食品的微店发现,当问及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时,对方大多不予回复,少数回复的店主只是一再保证,卫生肯定没问题。市民姚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经购买过微店卖的蛋糕,色泽、味道、价格上倒是比较满意,但是蛋糕的原料是哪里来的、操作台干不干净、是自制还是转手买的,就不得而知了。

对此,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的执法人员表示,“微信美食”的属性界定尚未清晰,在执法上存在取证难的问题,监管上也存有空白。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微店主大多用微信联系,少数可以上门自取的商家地址不明,连电话也不曾留下,如何维权也成为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