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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的哪些闷声发大财的行业(3)

时间:2017-04-01   类别:励志创业   来源:经典语录   人气:

  (5)还有一个高科技手段,她听别人说的,但是自己没搞定,不会用。我查了下,她说的是在电脑上用android模拟器运行微信,然后把当前位置定位到全国任意地方,再自动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在微信添加好友不做限制的时候,这种软件很有用处,不过,现在感觉用处不大了。

  按照她的说法,其实加微信好友不是问题,想到办法就去尝试,效果好坚持去做,效果不好就另换方法。但是她遇到的很多人还是会卡在好友太少这个问题上。正印证了乙的那句名言,其实不是她有多牛,而是很多人太懒,想赚钱还不愿意付诸行动。

  好友加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开始卖货了:

  (1)刷朋友圈:但是不会频繁的刷。开始用户还不反感的情况下,她会在中午、晚上两个看朋友圈最频繁的时期各发一次。后来朋友圈刷屏严重了,她就只晚上发一遍。发的内容不是千篇一律。她发的内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晒使用后效果照片,刚开始是她自己或者找朋友拍。后来也让使用过的客户拍了转发朋友圈,她会送一些小的赠品。这种晒照片的方式在初期很有效果,很多人会主动找她。后来这种方式被用烂了,她也基本不用了;第二种是在瑞丽等网站上找的一些女性相关的文章,在最后附上自己的产品。这也能吸引到一定的用户。朋友圈这种宣传的方式曾经是很有效的方式,不过由于没有限制,被很多人暴力刷屏给玩坏了……

  (2)微信群:对于购买过的客户,她都会拉入到一个微信群中,现在一共有五个群。她每天会在群里发一篇护肤小常识之类的文章,群里也会有一些相关的讨论。每周周末她还会在群里发红包来提升整个群的活跃度。群里的很多人互相成为了朋友。由于化妆品属于消耗品,一瓶只能用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所以她现在只要维护好微信群的老客户,就能有源源不断的收入。据她说群成员的重复购买率特别高。

  (3)公众号:她之前也捣鼓过一个公众号,结果朋友圈和微信群占用了太多时间,无暇顾及公众号。后来转做代理,也把公众号晾在一边。没把公众号做起来也是她目前比较遗憾的事情。

  乙卖化妆品的时间其实挺长,刚开始没投入多长时间,就是赚点零花钱,一个月收入只有三四千。后来把朋友圈和微信群经营起来,最高的一个月收入近十万。不过要经营好也确实比较辛苦,既要想办法到处找客户,又要整理内容运营微信群和朋友圈。上班时间手机都不会离手。她说那段时间都长白头发了。

  在跟她的聊天过程中,我感触比较深的一点是很多女人对自己的容貌费劲心思,对于有效的化妆品是毫无抵抗力的。女人要保持自己的皮肤水嫩白皙、脸色红润有光泽,付出很大代价她们都会觉得是值得的。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化妆品是暴利产品,却依然非常走俏的原因。

  后来,今年的七八月份,乙抓住了一个机会,成为了一款面膜的区域代理。之后,她的化妆品生意逐渐向单品面膜倾斜,盈利模式也从卖货转向代理。

  明天我会更新某女乙的微信代(chuan)理(xiao)生意以及2015年的微信做生意还有什么样的机会。

  微信代理面膜:

  乙从自己卖化妆品转向做面膜代理,一方面是她自己性格的原因——做一件事不会做特别长久,所以才会找其他的机会;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做零售太累。这里我只能这么评价她:有了渠道才能任性。之所以选择面膜,我总结起来是因为面膜有三个优点:

  利润率高(你懂的)

  物流方便(产品轻占地小)

  消耗快购买频率高(隔天用一次)

  她之前卖的化妆品产品中就有面膜,也是从这个生产商进货的。这个生产商在面膜行业做了很长时间,质量比较可靠,乙的很多老客户反馈也不错。现在某香港女明星的个人面膜品牌据说就是用这个生产商生产贴牌的。生产商老板跟她老公关系很好,厂商也为了推广品牌,所以拿下一个区域代理不是问题。然后,她就开启了面膜代理模式。

  很多知友在讨论面膜代理的这种模式,到底是不是传销。这里首先说一下我理解的传销模式应该具备三个特点:

  (1)有特定产品作为媒介

  不管传销怎样发展下线,总是要卖一个产品,不管这个产品是高质量的还是低质量的。如果没有这个产品,那就直接构成了诈骗,成为“庞氏骗局”。乙卖面膜,对所代理的面膜生产商比较了解,也得到了很多客户的正向反馈,有很多回头客。

  (2)盈利方式为“卖货+发展下线”

  传销模式与其他的销售模式的不同处之一是传销人员不仅卖货,还需要发展下线。受奖励机制的影响,甚至会轻卖货而重下线。乙也不例外。她之前卖货,后来专注发展下线。想要成为她的代理,首先拿5万块钱的货。市场价198元的面膜,在她那里拿打三折,下线代理利润空间很大。她在朋友圈发一遍,很多人找她拿货。

  (3)金字塔形的利益分配结构

  传销模式最终形成的一个体系一定会遵循金字塔型的利益分配。塔顶是高级别代理,人数很少但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塔底是终端销售人员,人数众多却只能分到很小一部分利益。面膜厂商一个月可以达到一个亿的销售额,乙做代理一个月平均可以有几十万的收入,终端的销售有一个月两万的,也有一个月几千的。

  乙的盈利模式符合我所定义的传销模式的特点,所以,我认为她这种模式是传销模式。这种模式存在几个潘多拉魔盒,一旦开启,整个金字塔就成为吞噬灵魂的魔鬼。天使与魔鬼往往在于一念之差。这几个魔盒主要有:

  产品价值的匹配程度:产品的价值与价格不匹配导致用户重复购买率降低,无法打开销量,必然会引起发展下线成为盈利的主要方式。最终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崩盘。

  对会员的控制程度:传销需要对下线会员进行一定的管理,保证每个下线能够顺利完成任务,但是如果控制人身自由那就触犯法律红线了。

  培训内容:基本的培训内容是必要的,例如如何加好友、销售流程是什么、销售话术文案改如何做。不过,以洗脑的方式灌输成功学,让会员能够死心塌地的卖命,对此,我只能表示呵呵了。

  关于面膜代理的这种模式,我只说这么多了,算是揭示微信卖面膜的真实情况。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尝试,但是这同做任何其他生意一样,可能会亏本也可能赚钱,可能获得机会也可能被骗。如果你有资源有行业经验,你也可以像乙一样赚很多钱;如果你白手起家,那做面膜代理也不会像宣传的那么容易。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不必谈“膜”色变将其视为洪水猛兽。

  归根结底,微信卖面膜是一门生意,就跟摆地摊卖面膜一样。

  不过,从乙的经历中可以总结出很有价值的一点:微信做生意,回头客很重要。

  而微信开店天然就有招揽回头客的基因。